题目
32.按照潍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,弄虚作假,骗取奖助学金及减免-|||-款或各种荣誉者,给予()以上处分;已发放的奖学金、助学金及有关 ()-|||-证书悉数收回。(单选题)-|||-A、警告-|||-B、严重警告-|||-C、记过-|||-D、留校察看

题目解答
答案
(六)弄虚作假,骗取奖助学金及减免款或各种荣誉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已发放的奖学金、助学金及有关证书悉数收回。
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或公、私财物者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以下处分:
(一)故意损坏公物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(二)损坏文物或消防、抢险救灾设备,或损坏其他财物造成严重后果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或公、私财物者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以下处分:
(一)故意损坏公物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(二)损坏文物或消防、抢险救灾设备,或损坏其他财物造成严重后果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